问题 | 未取得医师证开诊所怎么处罚 |
释义 | 一、未取得医师证开诊所怎么处罚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 二、医疗机构法人的法律风险包括哪些 (一)民事责任,对法人的非法行为虽然由法人来承担责任,但法定代表人由此引起的其他责任,法律并不免除,也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等处罚。法定代表人的责任是法定责任,不能以内部约定来对抗法律责任。 (二)刑事责任,一般情况下挂名法定代表人基本不承担责任。但被追究的刑事责任与挂名法定代表人有关、挂名法定代表人与实际负责人之间无相关协议约定,就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的风险。根据我国《刑法》第三十一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三、患者权利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明确规定患者享有知情同意权,它包括了解权、被告知权、选择权、拒绝权和同意权等。 病人有权利了解自己病情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我们做任何操作都应该告诉病人,我们要做什么,为什么,取得理解和配合。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特别指出,除了进行保护性医疗之外,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实验性临床医疗等,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同意书。 这与以往相比有了一个很大的进步。比较多见的是,医方向患者家属告知而非患者本人,患者本人对自己的病情却一无所知,这对患者的权利是一种侵犯。 基本医疗权是《世界人权宣言》等国际法文件确认和保障的病人的一项重要权利。患者都享有基本的、合理的诊治、护理的权利和获得健康的权利,有权得到公正的、一视同仁的待遇。医务人员有为患者诊治疾病的基本义务。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未取得医师证开诊所怎么处罚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患有在接受诊疗活动时,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隐私权、生命健康权、知情权、肖像权等人身权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3]《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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