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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履约保证金的所有权归谁
释义
    一、履约保证金的所有权归谁
    履约保证金是工程业主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导致违约,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也就是,你不违约,项目验收合格,履约保证金就会退回。反之,业主会在你缴纳的保证金里扣除损失。
    
    二、履约保证金的比例是多少
    招标人和中标的投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即成为接受承包人和承包人。承包人必须向接受承包人提供银行开立的履约保函,金额一般为合同金额的10%-15%,以确保承包人按合同条款履约。否则,由银行负责赔偿一定金额,最高不超过履约保函的总金额。
    三、履约保证金的法律特点有哪些
    (一)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出中标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时,此项条款方为有效,如果在招标书中没有明确规定,在中标后不得追加。这就维护了招标中要约的真实性和投标人的权益,工程招标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选择对该项工程是否投标。因此,履约保证金具有选择性。
    (二)履约保证金不同于定金,履约保证金的目的是担保承包商完全履行合同,主要担保工期和质量符合合同的约定。承包商顺利履行完毕自己的义务,招标人必须全额返还承包商。履约保证金的功能,在于承包商违约时,赔偿招标人的损失,也即如果承包商违约,将丧失收回履约保证金的权利,且,并不以此为限。如果约定了双倍返还或具有定金独特属性的内容,符合定金法则,则是定金;如果没有出现"定金"字样,也没有明确约定适用定金性质的处罚之类的约定,已经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就不是定金,而是其他金钱质。约定了履约保证金却又没有交纳的,关于履约保证金的约定成立但不发生法律效力(因为,质押合同也是实践性合同,必须以交付为生效条件)。
    (三)履约保证金强调的是保证招标方的利益或投资者的利益,这种保证既可由中标的承建商承担,也可由第三方承担,但须招标方认可方为有效,由此产生第三方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具有替代性。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履约保证金的所有权归谁的相关内容。其实履约保证金对于发包方来说只是一种保障,双方既然签订了工程合同,那就代表彼此是有意达成这次合作的,所以一定要尽自己最大的可能去完成,对双方都有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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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0:1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