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计算职工在工伤休息期间的工资 |
释义 |
如何计算职工在工伤休息期间的工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受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的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息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间。事故发生前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发放。 工伤职工的工资期限,由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限超过12个月的,由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结论为最终结论。 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的“原工资”没有界定,大致有两种计算方法:一种是加班工资以外的工资;另一种是工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在停工留薪期间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工资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护自己的权利。有关法律、法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伤、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不变,由本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停留时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受伤职工评定残疾等级后,应当停止支付原待遇,依照本章有关规定享受残疾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由所在单位照顾。 受伤职工停止工作、救治受伤人员的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息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间。按照事故发生前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发放。 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律师协会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