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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确定2020年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的赔偿标准
释义

交通事故中的精神损害赔偿是一种外界无法衡量的无形损害。一般来说,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不能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赔偿,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只能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侵权行为的后果应当考虑侵权人的行为对被害人造成的损害是短期的、长期的还是永久的,是否对被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产生影响以及影响程度。如果影响比较严重,赔偿金额应该比较高。级别越高,赔偿金额越高;反之,赔偿金额低。对植物人、瘫痪人、胎儿死亡等严重精神损害的,作为特例,应当提出较高数额的赔偿。
    

2。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和侵权的手段、场合和行为应当考虑的是侵权人的侵权原因、主观动机、过错程度和侵权的具体情况,包括侵权的手段、行为、场合和次数,侵权期限、行为人的态度和恢复被害人权益的态度,以及侵权人的权益获利状况、经济状况和承受能力等因素。在审判实践中,由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法院主张赔偿数额不宜过高。因此,被告法院对精神损害有最高赔偿限额的案件,如江苏省、内蒙古自治区等地,如无特殊情况,赔偿金额不应超过这一限额。但在没有限额的地区,上限可以参照最高法院认定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伤害、伤害情节和精神赔偿数额确定,但一般不得低于1000元。根据《民法通则》第123条的规定,证明受害人是故意的,可以免除驾驶人的责任;受害人对损害事实的发生和后果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减轻或者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责任错误。此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双方的责任划分也是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考虑因素。目前,我国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异。贫困地区支付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可以弥补受害人的精神创伤,也可以对肇事者起到惩罚和教育的作用;而在经济发达地区,却要支付数倍甚至十几倍的赔偿金才能发挥上述作用。因此,还应考虑法院所在地的经济发展。
    

6。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应考虑侵权人的身份、社会地位、知名度、性别、年龄、职业、家庭状况、经济能力等因素。同时,赔偿义务人是自然人或单位或法人,具有支付赔偿的能力和判决后强制执行的可能性。在商品经济条件下,机动车所有人购买商业保险,保险金额和赔偿金额都有赔偿标准。目前,在我国各类机动车商业保险中,都有《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保险条款》,也可以作为申请赔偿的参考标准。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一)在交通事故侵权损害赔偿中,当事人也应当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否则诉讼后不能提出。(参见《精神赔偿解释》第八条)
    

(2)赔偿类别:
    

1。造成残疾的,为残疾赔偿;
    

2。造成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死亡赔偿金可视为财产损失)。其他损害案件的精神抚慰(其他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参见《赔偿解释》第九条)
    

实际上,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是国家制度法律制度的精神补充,对维护社会和谐、完善我国法律制度具有积极意义。
    

4。精神损失:
    

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身份、状况、身心伤害程度,我们可以向对方要求赔偿,但没有一定的赔偿额度。

实际上,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是国家制度对法律制度的道德补充,对维护社会和谐、完善我国法律制度具有积极意义,在现实生活中意义重大,往往比较复杂,需要结合实际加以考虑情况。如果您有任何问题,请到法律咨询网上咨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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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6 12:2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