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人团大会又译“森都里亚大会”、“兵员民会”。古罗马议会之一。最初由属于从军年龄(17至60岁)、有地产的男性市民组成,不分贵族和平民,是以财产为基础的组织。先按土地,后改按由动产和不动产折算的货币多寡将罗马居民分为五个等级,无产者即普罗列塔里亚不列入级内。五个等级分别组成森都里亚(意译百人团,但每团人数不等,且不都是100人)共193个,其中第一级组成的森都里亚有98个。表决时以森都里亚为单位,由第一级优先投票,然后二、三、四、五级依次进行。如果第一级森都里亚对议案一致同意或否决,表决不再进行。约创于王政时代第六王塞维·图里乌改革时(公元前六世纪后半叶)。原来只是单纯的军事机构,后因战争关系,军人势力增强,它的职权也不断扩大。王政时代末年,逐步取代贵族大会而成为共和国最重要的议会,因而有“最高大会”之称。具有选举执政官和大法官等高级官员,制定法律,受理重大刑事上诉案件(主要是不服执政官判决的刑事上诉案)等职权。它所通过的法律,称“百人团大会制定的法律”。所有决议,原来须经元老院批准才能生效,公元前339年改为事先征求同意。共和国末年,随征兵制改为募兵制,百人团大会遂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