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变更形式 |
释义 | 一、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变更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在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和资产等方面维持同一公司主体,将有限责任公司整体以组织形式变更的方式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将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额相应折合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总额。整体变更完成后,仅仅是公司组织形式不同,而企业仍然是同一个持续经营的会计主体。 根据我国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 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二) 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500万元人民币 (三)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 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 有符合公司法要求的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 有合法的公司住所。 二、变更法人及股权转让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一) 变更公司法人所需提供的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d签字、盖公章、章程要载明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监事是否调整)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填写公司新法人简历,附1张1寸的免冠照片)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7、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8、公司公章 9、法人暂住证(原件) (二) 变更股东名称(姓名)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同意由于股东名称(姓名)变更而修改相应章程条款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5、股东名称或姓名变更的证明(法人股东名称变更,由该股东的登记机关出具名称变更证明;自然人股东姓名变更,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证明文件); 6、变更后的股东资格证明(一般为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7、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三) 股权转让需要提供哪些资料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同“设立登记”) 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也可以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股东签字盖章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三、公司怎么变更法人 变更法人流程如下: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变更形式的相关内容,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在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和资产等方面维持同一公司主体,将有限责任公司整体以组织形式变更的方式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有什么问题都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进行处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