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讨债委托书怎么写 |
释义 |
一、讨债委托书怎么写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债主)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民族、住址、电话。 受委托人:(帮助讨债人)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民族、住址、电话。 现委托(帮助讨债人)XXX在我与XXX欠款纠纷中担任我方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 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代为讨债,代为接受履行款,代为承认、放弃、变更债务履行期限、数额和方式,代为接受债务人对债务的履行承诺。 委托人:XXX(签字手印) 受委托人:XXX(签字手印) XX年X月X日 同时实施委托代理讨债,应该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代理人应是认真负责、责任心强、精明强干,具有一定讨债知识或优势的公民或法人。 (2)代理权限应当明白无误。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活动的结果是被代理人全部承担的,因此为避免发生纠纷就必须明确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被代理人授予代理权,可以口头表示,也可采用书面形式,凡重要的委托授权应采用书面形式。2 即签发“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名称)、代理事项、代理期限,并应有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法律要求公证的,还应进行公证。 (3)被代理人应随时了解和掌握代理活动的进展情况,以便及时进行讨债的指导和监督,纠正可能发生的越权代理、违法讨债,避免发生经济损失。 ![]() 二、债权人能通过哪些途径讨债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 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第二条途径是,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第三条途径是,如果有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债务。 三、追讨债务应注意什么 很多债务人往往借口没钱还债,而事实上有不少债务人都是隐匿了财产,一般来说要想获得一个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是比较困难的,但是我们可以采取其他迁回的手段,譬如可以大致了解到对方的经营情况的好坏:了解其公司员工的收入状况以此来间接证明其财务状况的好坏,另外也可以到工商所查询其企业档案; 对于欠债的公民可以通过了解其单位的职工收入状况以及其家人的收入状况。接受继承和赠与的情况来间接了解其还债的能力。还可以委托讨债律师或者法院来调查一些不易查找的证据。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你介绍的关于讨债委托书怎么写的相关内容,在此法律网小编再次提醒,在跟债务人讨债的时候不一定要等到债务到期再讨债,可以等到到期的前几天就提醒债务人差不多该偿还了,看债务人什么态度,如果债务人表明不能到期偿还的就可以想着留证据考虑下一步了的操作了,若你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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