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地拆迁的程序有哪些 |
释义 |
一、征地拆迁的程序有哪些 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程序如下:1、国务院或者省政府审批通过建设项目;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3、审查申请材料,拟定征地方案;4、逐级上报至国务院或者省政府;5、得到批准后,公布征地方案;6、进行补偿登记;7、拟定并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8、实施补偿安置方案。 ![]() 二、征地和拆迁的区别 1、征地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进行的拆迁,补偿原则是合理、适当。 2、拆迁,现在多是商业性拆,是出于商业目的或非公共利益而进行的拆迁。补偿原则应是充分,合理。 3、征地是对土地的征收,拆迁是对土地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的拆迁。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对象不同。由于征收土地涉及到地上的房屋建筑物,但国家并不需要这些房屋和建筑物,所以称“拆迁”而不叫征收。二者依据的法律规定不同,征地主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各省土地管理条例。而拆迁主要依据原《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收条例出台后,“拆迁”这个不规范的用语应该逐渐淡出了,以后无论征地还是征房,都叫做征收。 三、如何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拟订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 (2)拟订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 (3)方案内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 (4)方案公告: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5)报批:由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报市、县政府批准。 以上就是关于征地拆迁的程序有哪些的相关介绍,如果遇到征地拆迁建议大家要了解一下相关的程序,提前准备相关的材料,了解一下赔偿的方案,根据自己的情况来进行赔偿的协商,对此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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