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理寺评事 |
释义 | 官名。汉以后廷尉置三官,有廷尉平。北魏改作廷尉评。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始于大理寺置评事四十八人,所掌与司直类似。唐代置大理寺评事十二人,仍掌“出使推案”。若地方州、县一般官员犯有重大疑难案件,大理评事奉诏与刑部员外郎、监察御史组成三司,前往察之。宋循唐制,仍置评事十二人,分隶左断刑寺与右治狱寺。明代大理寺分左、右寺,并废大理寺司直,其评事地位上升,左、右寺各置评事六人,分理天下刑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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