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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日本育儿休职
释义

日本育儿休职

又称“停工育儿”。日本妇女劳动者在休完产假后,在育儿所必须的一定期间内(半年、一年、一年半等),继续保持雇佣关系的一种停工抚育子女制度。早在1965年,国际劳工组织在《关于雇佣从事家务工作的妇女的建议书》(123号)中提出这种制度。日本昭和47年(1972年)颁布的《妇女福利法》也采纳了这种制度。昭和40年(1965年)全电通工会和电电公社,将该项制度确立为劳动协约的内容。由于当时幼儿园少,加上住宅、通勤、低工资、劳动条件恶劣等情况,妇女既要育儿,又要工作很难两全兼顾。妇女劳动者的唯一出路,只有在不失雇佣关系的情况下,停工一段时间抚育子女。由于无薪金,这种制度适用价值很小,最终妇女还是退职。日本有关教育组织提出育儿休假法案,确立了三原则:选择制(由本人决定是否休假)、有薪制(80%)、先任权制(休假后恢复工作权)。昭和50年(1975年)第75次国会会议通过了《育儿休业法》。它只采用选择制原则,并规定适用于国立教师、护士、女保姆和所有妇女劳动者。育儿休业是妇女劳动者的一项重要权利。但在日本也有不同的见解,认为育儿休业制度阻碍了妇女劳动者为争取自身权利运动的开展,从妇女所处的社会地位看是不利的。但在日本实行育儿休业制度也是很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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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5:2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