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子患肺结核吊针 疑药物过敏致死 |
释义 | 陪儿子去省传染病防治院治疗肺结核,入院的当天下午,儿子在点滴时意外死亡。55岁的王某丽怎么也想不明白,儿子孙某宏入院前还有说有笑的,打了一针后竟然死了,“我儿子入院时曾表示有药物过敏史,但是在医院内却因为药物过敏死亡,医院有很大的责任。”对此,省传染病防治院表示,孙某宏可能死于药物过敏,但是诊疗过程没有过错。 点滴过程中 男子意外死亡 王某丽家住铁力市双峰镇。丈夫去世后,她一直跟儿子孙某宏一起生活。“16岁时,儿子患上肺结核。去年12月,他突然发高烧,咳嗽不止。”1月9日一早,王某丽带着儿子从铁力市赶到了位于呼兰区的省传染病防治院。“在门诊看完后,就住进了内一科,由一名叫刘某心的医生负责。儿子有药物过敏反应史,我把一张写着儿子对药物过敏反应的单子给了医生。”王某丽说,儿子入院时精神状态很好,中午还吃了一碗小米粥和豆腐炖肉,“当天下午1点多,女护士准备给儿子打消炎针,在进行涂抹试敏后,称儿子没有过敏反应,就给他注射了头孢类药物。点滴刚打了3分钟,我儿子就大喊过敏了,然后开始口吐白沫,浑身抽搐。” 王某丽立即叫来给儿子打针的护士,“那名护士说可能是过敏了,就出去找医生。医生赶到后,立即让护士去拿脱敏性药物。”王某丽告诉记者,尽管当时医生进行了急救和脱敏药物治疗,但是儿子还是死了。1月10日下午,孙某宏的尸体被送到呼兰区殡仪馆停放。担心儿子死后还得遭罪,王某丽始终没同意尸检。 家属质疑医院试敏检验不准 3月4日,王某丽再次来到省传染病防治院,准备协商儿子治疗过程中死亡一事,可是没有找到负责人。她告诉记者,儿子死后,自己大病了一场,现在病好了,准备为儿子讨个说法。 在省传染病防治院出具的孙某宏死亡证明上,写着死亡原因:肺心病、呼衰、心衰,痰液窒息、肺结核合并感染。对此,王某丽表示,儿子虽然患有肺结核,但是住院时精神很好,如果真是病重,早就进抢救室了,不可能在普通病房。 记者在一张省传染病防治院为孙某宏开具的药品单上看到,上边写着“头孢哌酮”字样。“我儿子就是打了这种药物才过敏的。我曾跟医生说过,我儿子有药物过敏反应。护士做了涂抹试敏后说没事,可是点滴3分钟后,我儿子就大喊过敏了,随后就死了,这么大的医院做试敏还不准,他们有推脱不掉的责任。”王某丽说,在儿子发生过敏反应时,该院护士往返三趟才拿来脱敏药物,耽误了儿子治疗,也有一定责任。 医院认为诊疗过程没有过错 3月8日,记者来到省传染病防治院,该院医务科科长彭某辉表示,孙某宏入院时已经出现肺功能衰竭,其他内脏也受到损伤。医院分析他的死因可能有两种,一是药物过敏反应,二是食物和痰液堵住了气管,导致其呼吸受阻死亡。死亡原因主要是其身体脏器功能衰竭。 “医院为他注射的是头孢哌酮,是一种消炎药。之前我们进行了涂抹试敏,确认其没有过敏反应才注射的。”彭某辉说,药物过敏死亡的病例很多医院都出现过,即使医护人员为其做试敏时未发现异常,也不排除在注射时发生意外的可能。这种情况非常罕见,但是确实有先例发生,这并不能认为就是医院的责任。他表示,医院在为患者诊疗过程中没有过错,抢救也很及时。 该院副院长王某军表示,医院不认为孙某宏的死亡与治疗有关,家属可以通过司法或其他途径对医院治疗孙某宏的过程进行调查,一旦认定医院有责任,医院会承担相关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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