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单位工勤人员旷工处理 |
释义 | 一、行政单位工勤人员旷工处理 按照违纪处理。《劳动法》没有作具体规定,单位通常仍沿用《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的精神,即连续旷工15日。 二、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旷工几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 至于旷工几天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可以制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根据情况自己制定。如果单位没有员工手册规定旷工几天是严重违反单位制度,只是口头告诉职工,是无效的。员工不需要遵守口头的规定,只需遵守员工手册的规定。 如果单位有规定旷工几天是严重违法单位制度。《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即使是因严重违反制度而辞退员工,用人单位也应当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如果只是口头通知被辞退,也是无效的。 三、旷工处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原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但该条例已经于二○○八年一月十五日国国务院令第 516 号废止。 旷工,是指职工在正常工作日无正当理由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属于严重违纪行为。根据《劳动法》第四条、《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在依法制定规章制度中规定处罚办法。一些省市规定对用人单位没有明确规定处罚办法,职工连续旷工15天的,用人单位可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支持。 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对职工罚款的金额由企业决定,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对劳动者罚款100元肯定超过20%,具体超过多少,要以劳动者的月标准工资来计算。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法律网的有关知识,相信通过上文的介绍,对与行政单位工勤人员旷工处理有关的知识有了更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4]《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5]《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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