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虑囚 |
释义 | 唐、宋期间,称录囚为虑囚。虑、录音近,录传为虑。唐初虑囚,循汉代录囚理冤之义。“(贞观)六年,(太宗)亲录囚徒,闵死罪者二百九十人,纵之还家,期以明年秋即刑。及期,囚皆诣朝堂,太宗嘉其诚信,悉原之。”(《新唐书·刑法志》)后成为大理之常职。《唐六典·大理寺》:“大理卿之职,……若禁囚有推决未尽,留系未结者,五日一虑。若淹延久系不被推洁,或其状可知而推证未尽,或讼一人数事,及被讼人有数事,重事买,而轻事未决者,成虑而决之。”虑囚之制,“宋与唐稍不同。唐之五日一虑,大理之常职也;宋之五日一虑,或十日一虑,临时之命令也。”(《沈寄簃先生遗书·赦考》)参见[录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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