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教养机关简称“劳教机关’’。 ❶领导、管理劳动教养工作和具体实施劳动教养的机关的总称。包括劳动教养工作的领导机关,即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劳动教养工作管理机关,即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劳动教养工作执行机关,即劳动教养管理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大中城市人民政府设立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领导本地区的劳动教养工作。国家司法部设立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统一管理全国的劳动教养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设立的劳动教养管理局(处),管理本地区的劳动教养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需要,设置劳动教养管理所,具体实施对劳教人员的强制教育改造。 ❷劳动教养的执行机关,即对违法乱纪,扰乱社会治安,危害公共利益,但不宜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实行强制性教育改造的劳动教养管理所。其任务一是及时、准确地收容应当劳动教养的人,对其严格管理。应当劳动教养的人是有较深的恶习,经常违法乱纪,扰乱和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屡教不改,但又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对这样的人实施劳动教养,既可以制止他们继续违法乱纪,甚至走上犯罪道路,又可以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二是教育、挽救、改造被劳动教养的人,把他们造就成为有益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