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虚位君主 |
释义 | 议会君主立宪制国家的元首。主要存在于一些工业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如在英国、日本、荷兰、比利时、丹麦、瑞典等国,议会和内阁完全掌握着国家实权。君主尽管在宪法上的地位很高,但实际上并没有真正的统治权力,是“临朝不理政”、“统而不治”的“虚位元首”。以英国为例,英王在法律上地位极高,既是国家元首,又是立法机关的组成部分,享有司法权和统帅全国武装部队的大权,同时又为英国国教的世俗领袖,有权任免首相、大臣、高级法官和属地总督;有权召集、中止和解散议会;有权批准和公布法律;加封贵族和授予荣誉称号;宣战和媾和等。但是事实上这些权力都由内阁和议会以英王的名义行使,英王的一切政务活动都听从内阁的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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