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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权能分治
释义

权能分治

孙中山民权主义的重要内容。认为国家权力可以划分为政权和治权,在《民权主义》的演讲中说:“政治之中,包含有两个力量:一个是政权,一个是治权……一个是管理政府的力量,一个是政府自身的力量。”政权是人民的权力,属于国民全体,具体是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项权力,以保证行使立法权和对官吏的监督权。治权由政府行使是政府权,具体是立法、行政、司法、考试、监察五项权力,由人民掌握政权以便造成一个为其服务的万能政府。政府行使治权,实现高效率的统治,以确保人民掌握政权。这就是政权与治权分开、权与能分开。但这种权能分治并不是对立的而是统一的。权能分治理论的根据是社会是由“后知后觉”、“不知不觉”、“先知先觉”三种人构成的,后知后觉者掌握政权,是有权的人;先知先觉者行使治权,是有能的人;至于不知不觉者只可听任训导,而被排除于政权、治权之外。权能分治是针对西方政权为少数人所专有,人民实际上处于无权状态而提出的。孙中山肯定了政权是人民的权力,强调了民意的决定性作用,表现了对人民群众的信任。但同时又认为大多数群众是不知不觉者,没有能力管理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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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3:5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