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里兰卡索尔伯里宪法1946年英国国会通过。为第二部锡兰宪法。根据英国人索尔伯里为首的调查团的建议制定。1945年,英国政府派出以索尔伯里为首的调查团赴当时英国殖民地锡兰调查。调查团于同年10月发表报告书,建议给予锡兰自治领地位,在锡兰成立议会制政府,分设众议院和参议院作为锡兰的立法机关,议员由民选产生,有一定任期。内阁由议会中的多数党组成,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对议会负责。英国政府起初不同意锡兰取得自治地位,在锡兰议会领袖杜德利·谢尔顿·森纳那雅克应邀赴英商谈后,英国政府表示基本接受索尔伯里报告书及其建议。1946年6月1日英国政府吸收索尔伯里调查团的建立,颁布斯里兰卡宪法法,即索尔伯里宪法。1947年英国殖民大臣在国会宣布,锡兰举行新宪制大选后将在英联邦获得完全自治。1980年2月4日锡兰正式成为英联邦的自治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