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寿险合同中保险受益人权利丧失的几种情形 |
释义 |
1。《保险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视为被保险人的遗产,保险人应当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2) 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3)受益人依法丧失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投保人或者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残疾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支付保险费满二年的,保险人应当将保险单的现金价值退还按照合同享有权利的其他受益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者伤残,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的,受益人丧失受益权。《保险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被保险人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杀的,除本条第二款规定外,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应当退还投保人按照保险单支付的保险费的现金价值。 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两年后自杀,保险人可以根据合同支付保险金。你知道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