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汽车投保学问多 留神别当车险盲 |
释义 | 现在买汽车的人渐渐多起来了。保险,作为上牌之前必须办理的手续往往是在销售店一办即过。买车人自己根本就不会在意保险条款的内容,基本上是人家怎样介绍就怎么买。而在目前汽车保险市场竞争激烈、多家办理保险的情况下,这样做是否安全呢?事实上,作为车主或投保人应该多多了解车险条款的内容,学会识别汽车保险中的真伪,这样才能做到投保汽车保险真的“保险”。 条款内容至关重要 首先要从了解车险条款的基本内容开始。目前我国的机动车辆保险一般包括基本险和附加险两部分。基本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在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时,保险人负责赔偿:碰撞、倾覆;火灾、爆炸;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行驶中平行坠落;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和财产的直接损毁。 机动车辆保险的附加险包括:全车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的有关证件或保险代理人执业证书。慎重选择信誉好、服务水平高、赔付能力强、国家批准的保险公司进行投保。不能只图省事随便找一家保险代理机构投保,更不能被所谓的“高返还”所引诱,避免因图小利而上了那些假代理人的当。 认真审阅保险单证 当接到保险单证时,一定要认真核对,看看单证第三联是否采用了白色无碳复写纸印制并加浅褐色防伪底纹,其左上角是否印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字样,右上角是否印有“限在××省(市、自治区)销售”字样。如果没有可拒绝签单。另外自1999 年4月1日起,全国已使用中国保监会统一监制的保险单证,原有各保险公司印制的同类空白单证已停止使用。 注意售后服务权利 当决定投保后,遇到疑惑和不理解的问题,要立即咨询清楚,必要时直接给保险公司打个电话。签完保单付款时,应当要求业务员当场开具保险费定金收据或保险费临时收据,请保险业务员在收据上签署姓名和代码,并请对方留下名片、电话号码等以便取得联系,还可以直接同保险公司联系,以便予以确认。若是临时收据,还需要在收到正式收据、正式保单以后再进行一次认真审核,确认无误才可生效。 新闻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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