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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如何理解《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有关内容的答复意见
释义
    </script> 【发布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文号】劳社厅函〔2002〕143号
    【发布日期】2002-04-05
    【生效日期】2002-04-05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如何理解《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有关内容的答复意见
    (劳社厅函〔2002〕143号)
    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6〕266号)规定,第八条第四款“生产工作的时间”和“生产工作区域内”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才能认定工伤。
    二、第八条第九款中提到的“职工在上下班途中”系指职工从居住住所到工作区域之间的路途。按照劳部发〔1996〕266号文件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非机动车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
    特此答复。
                       二○○二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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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9:0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