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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股东大会的程序是什么。会议的提案、内容和议程 4。准备会议材料(2)会前2:会议通知(3)会前3:会前回顾(1)修改会议议程。印刷和分发会议材料。签到并清点参会人数 4 注意签名准备 (4)会议中:审议决议 <1,律师见证 2。审议和表决。会议纪要及签字 会议决议及签字 (5)会后:处理善后事宜,开始新的循环 <2 <3 4。准备和披露 5。备案 (1)股东大会定期会议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 (2)每两次会议的最长间隔时间和股东大会定期会议的具体召开时间由公司章程规定我国《公司法》规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不得取消,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无故提前或者延迟召开。(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情形。有限公司(公司法第四十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的;(二)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三)经个别股东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共同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会议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公司章程可以规定,当公司股价下跌到一定区间时,必须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律师协会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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