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往来存款暂行规则
释义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往来存款暂行规则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央工农民主政府信贷法规。主要规定:凡与本行开立往来存款者,第一次存入金额须在100元以上。并须将签字图章或样填制印鉴票交存本行。存款时须将存入金额、月日及姓名填入“往来存款送金簿”内,本行收款盖章后交还存款人。凡以票据或支票当作现款存人者,须由存款人署名盖章于票后。在本行未兑得现款以前不能支用,并不起利。存款人提取存款时,得用本行之支票。但超出存款额外之支票,概不支付。支票上所用之签字、图章如与印鉴票中不符,拒不付款。图章被人盗用或遗失,所发生之损失均由存款人负责。往来存款利息,照每日结余之数,每年6月、12月两次按规定利率算起。

随便看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4 13: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