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西安市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修订)
释义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号《西安市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修订)》(西安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1991年10月23日,陕西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1992年1月25日),1997年11月13日西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1998年4月23日,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西安市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的决定》,修改了第四章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的义务第五章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活动的保护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明确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的法律地位和职责在企业中,为了依法保护职工的权利和义务,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本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当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第三条外商投资企业的职工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外商投资企业的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性组织,具有自愿性质第四条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第五条外商投资企业工会应当尊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支持企业做好生产工作,依法经营管理
    外商投资企业应当尊重工会的合法权益,支持工会依法开展活动
    第二章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组织;外商投资企业开业后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开业时职工可以依法组织工会,上级工会应当指导和帮助企业职工建立工会组织
    第七条外商投资企业建立工会组织,应当经上一级工会批准,报西安市总工会批准第八条外商投资企业中,以工资、薪金为主要收入来源,承认中国工会章程,自愿申请参加工会的中外职工,经企业工会批准可以成为工会会员的
    

参加工会的外籍职工离开企业回国时,必须退还会员卡。需要时,由西安市总工会颁发加入中国工会证书
    第九条外商投资企业职工25人以上的,成立工会基层委员会;女职工不足25人的,设立一个组织机构,享有与工会基层委员会同等的权利。女职工超过25人的,设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第十条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副主席、副主席和副主席组成,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的组成人员和组织者由民主选举产生,报上一级工会组织批准。企业配备专职工会人员的数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第三章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的权利第十一条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有权对法律、法规的遵守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第十二条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有权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或者协助职工与企业签订个人劳动合同,监督劳动合同的执行
    第十三条外商投资企业研究决定奖惩、工资制度、福利、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问题时,工会代表可以列席会议,第十四条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有权参与制定和修改有关职工利益的制度。
    第十五条外商投资企业工会外商投资企业应当依法监督企业的劳动保护工作,保障职工的生产和劳动安全健康,参与企业职工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会发现企业管理部门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的,有权提出处理意见,或在生产过程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病危害;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企业管理部门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场所,企业管理部门必须及时作出决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8 3:5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