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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陕甘宁边区物资局组织暂行规程
释义

陕甘宁边区物资局组织暂行规程

抗日战争时期抗日民主政权的贸易管理法规。1943年2月公布。主要内容:(1)规定物资局的任务是:管理与加强出入口贸易;稳定金融平抑物价;协助财政保证实物供给;加强管理物资与商业;辅助国民经济的发展。(2)物资局的职权是:有管理贸易口岸之权,检查物资之输入,对输出输入物资有优先购买及推售权。有管理全边区商业及规定物价之权,有规定商品质量标准及检验权。有投资公私企业之权和专买专卖及统售输出入物资之权。有建立边区内外商业情报、商业据点与商事联络之权,并有权管理检查扣留检举全边区商业通讯权。(3)物资局的组织机构,力求简单化、企业化,办事敏捷并能顺利完成工作任务。分为总局、分局、支局三级。总局总揽全局行政与企业之事务;分局负责分区或应设分局地区行政与企业事务;支局负责各该支局地区行政与企业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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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17:4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