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市民应该如何与作品使用者签订合同 |
释义 |
公民创作作品的目的,往往是为了传播作品,在使用作品的过程中获得物质奖励。因此,作品创作者与作品使用者的关系,如作者与图书出版商的关系、作者与电影制片人的关系、作者与录音录像制作者的关系等,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创作作品的公民应当通过合同的方式改善与作品使用者的关系 1。作品的使用许可方式,如出版许可证、录音录像许可证、演出许可证或者广播电视播出许可证等,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以防止用户超越范围使用作品。许可使用权是排他性的或非排他性的。如果是独占使用权,取得独占使用权的用户有权排除包括著作权人在内的所有其他人以同样的方式使用作品。在合同中注明这一点有助于明确用户和版权所有者的权利。许可使用的范围和期限。许可区域的范围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有效期不超过十年。合同期满可以续签。支付标准和方法。使用作品的报酬标准,依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合同另有约定的,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报酬。违约责任 国家版权局负责提供各种版权许可合同的标准格式 |
随便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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