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加强和改进学徒培训工作的意见 |
释义 | 原国家劳动总局1981年5月21日发布。它是指导我国学徒培训工作的文件。从我国国情出发,学徒培训仍是培训新技术工人的一种重要方式。认真做好培训工作,提高新技术工人的素质,是四化建设中的一项重要任务。为了加强和改进学徒培训工作,该文件提出了八个方面的具体意见:(1)招收学徒,要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用。学徒应具备的条件是思想品德端正,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16~22周岁的未婚男女青年。(2)企业、事业单位要和学徒签订培训合同。合同应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学徒的学习期限应为3年。技术比较简单的工种可以适当缩短,但不得少于两年。(4)学徒的培训目标,要坚持导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要求。要政治上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工人阶级主人翁思想和共产主义道德品质,全心全意为四化服务;在技术上既要懂一定的理论知识,又要有熟练的操作技能;还要有健康的体格。(5)学徒所在单位,要根据培养目标,制订计划,落实措施,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方法,开展培训工作。在整个学徒年限内,要有不少于1/3的时间用于学习技术理论知识,按照不同工种的要求开设必要的技术理论课程及相应的文化课程。对学徒进行基本功训练的时间和场所要有必要的保证。(6)学徒进入工作单位后,要集中一段时间进行包括劳动态度、安全操作、文明生产、遵纪守法、“五讲”“四美”等教育.也可适当介绍一些有关本企业、事业的基本知识。(7)严格实行考核制度。对学徒进行平时、学年、期满三种考核。学年和期满考核成绩要记入本人档案。学习期满,要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才能转正。考核不合格的,要延长学习期限,进行补考,补考及格后才能转正。补考不及格者,应调离技术工种。(8)加强领导和管理。学徒培训是直接关系到我国技术工人队伍素质的大事,各地区、各部门和各企业、事业单位要把它列入议事日程,当作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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