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复议撤销决定书 |
释义 | 一、行政复议撤销决定书 杭政发〔2017〕63号 某人民政府: 20xx年x月xx日,某某向旗人民政府递交复查申请书,请求对某人民政府于20xx年xx月xx日作出的xxxx行政复议决定书进行复查并予以撤销。20xx年x月xx日,xxx人民政府向xx人民政府报告称,因xxxx号文件存在错误,申请撤销xxxx号文件。 经审查,20xx年x月x日,xx人民政府作出《xxx的意见》(xx政发〔200xx〕xx号文件)。xxxx不服该意见,于20xx年x月xx日向xxx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杭锦旗人民政府于20xx年xx月xx日作出复决字〔20xx〕1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对x政发〔20xx〕xx号文件予以维持。 现查明,xxx号文件存在以下问题:1.无利害关系人申请;2.未适用法律法规;3.未向当事人交代救济权利。x政发〔20xx〕xx号文件在作出时未对xxx等利害关系人提供的权属证明材料等证据进行严格审查。 按照有错必纠的原则,现决定: 撤销xxx人民政府于20x年xx月xx日作出x政复决字〔20xx〕xx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同时,对xxx人民政府于2007年6月4日作出的《xxxx意见》(x政发〔20xx〕xx号文件)一并予以撤销。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xxxx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于六个月内向xxxx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xxxx人民政府 二、行政复议前置情形 目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前置只有以下8种: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四)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不服的,应当在收到审计决定之日起15日内先向上一级审计机关申请复议,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就是审计行政复议前置的规定。 (五)治安管理处罚上级公安机关裁决前置。 (六)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前置。 (七)工伤保险案件。 (八)对价格违法的处罚。 三、行政复议应当向哪个部门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对本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其他行政机关、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三)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四)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五)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也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按照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可以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你做出处罚的主体是分局,你应当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或者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行政复议撤销决定书的相关知识,作为公民,当合法权益被行政行为不当损害,有权申请行政复议,因此,了解行政复议的相关法律知识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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