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马布里 |
释义 | 1709—1785Gabriel Bonnof de Mably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出身于贵族家庭,在里昂的耶苏会学院研究人文科学,毕业后进圣·苏尔皮齐修道院,由于不愿做神甫工作,不久即离开。后来担任红衣主教谭先的秘书,在法国外交部也任过职。他对哲学、历史、政治问题有专门研究,著有《希腊史要》(1749年)、《罗马史要》(1751年)、《外交原理》(1757年)、《论公民的权利和义务》(1758年)、《法国史》(1765年)、《论法制或法律的原则》等。马布里认为,在自然状态下,人们彼此平等,人人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没有私有制,所有的土地都是每一个人的财产。后来私有制产生,破坏了人们的自然权利,出现了不平等。人们相互约定产生了国家。人们建立国家的目的是为了控制每个人的理性,为了控制每个人贪婪的欲念,从而使社会变得有秩序、和平、安全和幸福。他提出在未来的社会,要建立一个共和国,在这里人人都是富人,人人都是穷人,人人平等,人人自由,人人是兄弟,禁止私有,劳动成果送到公共仓库去,按照每个的需要分配必需品。鼓励劳动,奖励劳动。取缔豪华,取消公务员的报酬,取消财产继承,禁止经商。马布里的思想对后来空想社会主义者有一定影响。 |
随便看 |
|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