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苏州二手房销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
释义 |
1。卖方资质。要求出卖人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户口簿,核对出卖人与产权人是否为同一人;如不是同一人,则核对出卖人是否持有产权人出具的有效委托书; 2。查看房屋的财产状况。房屋产权证是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产权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购房人查验上述证明时,必须核对原件,必要时到房屋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门查询房屋产权证的真实性。
3。其他上市房屋交易资格审查。(1) 出卖人、承租人同意出售房屋的,必须提供书面文件;(2)出卖人、承租人同意出售房屋的,必须提供书面文件;(4)购买公房的,需要知道是成本价还是标准价。如果按标准价购买公房,需要按成本价补足成本。由于原单位的公有住房一般保留对公有住房的优先购买权,应当要求出卖人提供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意见;另外,由于其特殊性,军队、医院、学校的公有住房未经单位同意,不得出售;(5)房屋所购为已购公房或经济适用房的,出卖人还应提供**部门对其上市的批准函;(6)明知所购房屋属于下列情形的,不得购买:列入拆迁通知书或者国家征收的房屋;被法院、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房屋;违法、违规建设的房屋;违法、违规建设的房屋;有财产的房屋权利纠纷。4房屋质量和其他配套设施审查。在这个环节,购房者除了要核对房屋的户型、结构等更直观的方面外,还需要进一步了解供电、水质、水压、燃气、供暖、管道走向等细节,以及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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