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权利不能作为权利质权的客体 |
释义 |
哪些权利不能作为权利质权的标的,法律只规定了权利质权的范围,不在范围内的不能作为权利质权的标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质押:(一)汇票、支票、本票;(二)债券、存单;(三)仓单、提单;(四)可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可转让的知识产权;(六)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质押的其他财产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特定财产转让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担保的物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质押是一种担保物权。抵押与质权的最大区别在于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质权必须转移对抵押物的占有,否则不是质权而是抵押。第二大区别是质押不能质押不动产(如不动产),因为不动产的转让不是占有,而是登记。 财产称为质押,是质押的标的物。提供财产的人叫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叫质权人。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质押物或者质权转移给质权人时生效。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基本相同。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权是指以动产为抵押物,以动产为抵押物,不损害动产的效用;权利质权是指以可转让权利为标的物的质权。动产质押的质权人应当对因保管不善造成的质押物灭失或者毁损承担民事责任。可能发生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提存质押物或者提前清偿债务返还质押物,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质权的,质权人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权后,用于优先受偿或者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定金。 标明权利质押物兑现或提货日期的各种票据日期在债务履行期之前的,质权人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兑现或提货,并与出质人约定以兑现价款或提货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货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存款。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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