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地方各级审计机关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设立的审计局。主要职责是对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地方国家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审计局局长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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