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村里没有户口的房屋是否能够正当确权 |
释义 | 一、村里没有户口的房屋是否能够正当确权 只要宅基地使用证是自己的,上面还有房屋,完全可以确权。否则宅基地会被集体收回。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二、农村土地确权的处理途径有哪些 农村土地确权有的处理途径如下: 1.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提交申请材料,主要包括申请书、登记原因证明材料等; 3.审核材料,通过后登记造册; 4.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 三、土地确权后被征用补偿款归谁 土地确权后被征用补偿款的归属需视情况而定: 1.土地征收后的土地补偿款归土地所有人所有。即征收农村土地的,土地补偿款归村集体所有,不是给农民的补偿; 2.对于土地征收中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归青苗或者地上附着物的所有人享有。即属于实际耕种土地的农民享有; 3.对于土地征收中的安置补助费,由享有安置权利的村民享有,直接发放到村民手中。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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