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改变环境的作战手段 |
释义 | means of warfare of a nature tochange natural environment在战争或武装冲突中,使用通过蓄意操纵自然过程,改变地球(包括其生物群、岩石圈、地水层和大气层)或外层空间的动态而组成或结构的技术的作战手段和方法。改变环境包括改变气候、引起地震、海啸、破坏生态平衡、破坏臭氧层等,都是危害人类的罪行。1976年12月联合国大会通过《禁止为军事或任何其他敌对目的使用改变环境的技术的公约》。《公约》序言中声明,认识到为了军事或任何其他敌对目的使用改变环境的技术会产生对人类福利极端危害的后果,愿意有效地禁止为军事或任何其他敌对目的使用改变环境技术,以便消除使用这种技术对人类造成的危险,并申明愿意为达到此目的而努力。第1条第1款规定:“各缔约国承诺不为军事或任何其他敌对目的使用具有广泛、持久或严重后果的改变环境的技术作为摧毁、破坏或伤害任何其他缔约国的手段”,第2款规定“各缔约国承诺不协助、鼓励或引导任何国家、国家集团或国际组织从事违反第1款规定的活动。”另外,《公约》第4条还规定,各缔约国承诺按照其宪法程序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任何措施,禁止并防止在其管辖或控制范围内的任何地方从事违反《公约》各项条款的任何活动。1977年《1949年8月12日日内瓦四公约关于保护国际性武装冲突受难者的附加议定书》第35条第3款规定:“禁止使用旨在或可能对自然环境引起广泛、长期而严重损害的作战方法或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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