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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争议解决的法律考虑点
释义
    一、土地争议解决的法律考虑点
    土地争议解决的法律考虑点如下:
    1.土地确权纠纷。土地确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以作出处理决定的人民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2.土地侵权纠纷。土地侵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的,可以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也可不经行政调处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3.土地行政争议。土地行政争议,按一般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程序处理。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进行调查,经过调查后可能会发生即将被拆迁的房屋存在土地纠纷,由于现行法并没有强制性规定不能采取有纠纷的房屋,故此房屋征收部门可以结合实际情形,确定是否征收有土地纠纷的房屋。
    二、土地争议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土地纠纷的行政诉讼期限是六个月、民事诉讼期限是三年。该时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土地争议确权纠纷的处理原则是怎样的
    1.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的原则。土地权属争议产生的原因很多,但多数是因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所引起的,这种情况在集体组织之间的土地权属关系中十分常见。
    2.现有利益保护的原则。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前,土地权利处于不确定状态,因此,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争议双方应本着保护现有利益的原则,不得有任何破坏土地资源、阻挠争议解决的行为。
    3.诉讼解决以行政处理为前置的原则。政府处理在土地权属纠纷解决方式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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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3 22:4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