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扣押委托财产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扣押委托财产的条件是什么。留置期届满后,应当将留置权折价或者以出售留置权的价款优先受偿。扣押委托财产有几个条件: 1。受托财产的合法占有。第二,客户无故拒绝支付报酬。行权人行使留置权时,必须存在委托人未按时支付报酬的事实。三是委托合同未事先约定无留置权条款。委托人与委托代理人在订立委托合同时约定不保留委托财产的,委托代理人不得保留委托财产。但是,委托人需要提供其他物品作为担保。 委托人超过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向行纪人支付报酬的,应当承担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责任。 根据《担保法》关于留置财产的规定,行纪人留置了委托财产,委托人在合理期限后仍不履行的,行纪人可以行使留置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留置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保留财产折价、拍卖、变卖后的价款超过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剩余部分归委托人所有。结果不足以支付委托代理人报酬的,委托代理人有权要求委托人继续支付报酬。第951条居间契约是居间人以自己名义为委托人从事交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契约。第952条行纪人办理受托事务之费用,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行纪人负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前,《合同法》第四百一十四条规定,居间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交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一十五条行纪人办理委托事务的费用,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行纪人承担。上述知识是小编对“扣押委托财产的条件是什么”问题的回答。扣押委托财产的条件包括依法占有委托财产、委托人无故拒绝支付报酬以及委托合同中未约定的不扣押条款。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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