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纳税人免税和减税项目的会计要求是什么 |
释义 |
纳税人对免税、免税项目的会计要求是什么?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目的,应当分别计算免税和免税项目的营业额,分别确定免税所得和应纳税所得额,否则不予享受税收优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免税、减税项目的营业额应当单独核算;不单独核算营业额的,不得免税、减税。第十条纳税人营业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机关规定的营业税起征点的,免征营业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计算缴纳营业税。 以上是相关内容的介绍,我们需要在法律规定上予以明确,才能依法进行会计核算。会计核算时,应按规定执行。只有这样才能满足要求,有利于企业的经营。你明白了吗。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律师。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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