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普通行政诉讼案件,应当在六个月内作出一审判决;属于简易程序的,应当在四十五日内审结。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期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第八十三条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审理,自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第八十四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简易程序不适用案件的,应当裁定转为普通程序。上述知识是对“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期限是多少”问题的回答。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普通行政诉讼案件,应当在六个月内作出一审判决,属于简易程序的,应当在四十五日内审结。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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