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疫情时期房租要求减免是否可以?
释义
    一、疫情时期房租要求减免是否可以?
    疫情时期房租要求减免是但是也必须和房东进行协商,无论是房东还是租客,在是否减免房租问题上,都有理由,且都摆得上桌面,都是合情合理和符合常理的。所不同的是,站在法律的角度分析,房东的理由似乎更可靠、更有力一些。因为,无论是疫情带来的生意影响还是租客被隔离等租住影响,都还难以构成不可抗力。也就是说,无法认定为不可抗力下合同无法履行。只要没有足够的理由推翻此前已经签订的合同,要求减免租金的理由就站不住脚。要想减免租金,只能相互协商。作为第三方平台或机构,也只能是建议,而无权要求房东必须给租客减免房租。
    二、疫情期间,承租人主张减免租金的法律依据
    (一)不可抗力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以及《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同时,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不可抗力属于法定的免责事由,不归责于当事人,因其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因此,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是直接免责,并通过变更或解除合同解决不可抗力带来的不利影响。
    (二)情势变更
    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情势变更原则即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因此,情势变更的法律后果是基于公平原则变更或解除合同。
    (三)疫情对租赁合同的影响需遵循“一事一议”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期间依法做好人民法院相关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现已失效)中明确指出,由于“非典”疫情原因,按原合同履行对一方当事人的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合同纠纷案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用公平原则处理。因政府及有关部门为防治“非典”疫情而采取行政措施直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由于“非典”疫情的影响致使合同当事人根本不能履行而引起的纠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和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妥善处理。
    租金指的是我们国家在房屋的房东和租客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当中所作出的明确的约定,所以双方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来进行房屋租金的缴纳,除非说存在着一些特殊的情况,比如说这次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双方当事人可以合理的进行协商。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1 1:3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