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款纠纷债权方要收集哪些证据 |
释义 | 欠款纠纷债权方要收集哪些证据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举证不能,则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2002年开始施行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使得证据的收集、保护和及时举证显得尤为重要,不然就会面临不利的后果。 在欠款纠纷中,债权方大概有以下一些证据要注意收集:有关债务方主体资格的证据、合同或协议、送货单(一定要债务方签收,是单位的要加盖公章)、托运单、欠条及各种结算票据等,其他与该欠款有关的电报、传真、函件等都应妥善保存。 对于那些因特殊情况可能灭火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可以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对于那些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诉讼需要一定的证据,而且还讲解了证据在诉讼中的重要性。但是在实践中,如果您想要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自己面对的纠纷问题,那么就要保留相关证据,而且收集证据的手段必须是合法的,否则就会影响证据的效力。希望上述内容对你有帮助,更多资讯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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