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作担保另一方需承担吗 |
释义 | 夫妻一方作担保另一方需承担吗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要想夫妻两人共同承担债务清偿责任的话,那么该笔债务必须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否则的话只能由一方承担清偿责任。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这里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概念,夫妻共同债务或称家庭债务是为了共同生活或者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该债务的形成从本质上讲其目的是为了家庭,或者说家庭已经或应该从该债务行为中获益。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说夫妻双方有一方担保,是因为家庭的一些共同生活的话,那么这个应当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另外一方是有义务再进行承担的,除非是一方自己欲望没有和家庭相关系的债务,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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