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后对案件扣押的财物如何处理 |
释义 |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后对案件扣押的财物如何处理 财物需要返还犯罪嫌疑人的,应当解除查封、扣押或者书面通知有关金融机构、邮政部门解除冻结,返还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合法继承人。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二百四十九条?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时,对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的涉案财物需要返还犯罪嫌疑人的,应当解除查封、扣押或者书面通知有关金融机构、邮政部门解除冻结,返还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合法继承人。 第二百五十条?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除依法应当返还被害人或者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以外,不得在诉讼程序终结之前处理。法律或者有关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五十一条?处理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应当由检察长决定。 以上内容由法律咨询网小编整理,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