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人民检察院批捕的条件是什么
释义
    人民检察院批捕的条件是什么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6 12:2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