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加班工资以什么作为计算的基数 |
释义 | 一、加班工资以什么作为计算的基数 加班费计算基数:工资数额与实际发放额相一致时,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以职工实际工资额作为计算基数;职工的当月工资与当月奖金发放日期不一致,合计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以职工法定工作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其他。 二、加班补贴和加班费的区别是什么 1.概念不同: 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加班补贴不是法律规定的津贴,但是公司可以自己设定加班津贴,且加班津贴不能代替加班费。若是单位设定了加班补贴的,那么无论员工当月有没有加班,都可以获得加班补贴。 2.加班费的支付标准: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加班加点的,事后应尽量给予同等时间的补休。加班补贴不是法律规定的工资类别,与加班费是不同的。有时也会出现某个职员同时获得加班费、加班补贴的情形,但是为了使得更多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保障,有些公司并不会自己设定加班补贴。 三、强制加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强制加班违法。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法律网提醒您,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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