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护东南太平洋免受放射性污染的议定书 |
释义 | Protocolfor the Protection of the South East Pacific against Radioactive Contamination1989年9月21日由智利、哥伦比亚、厄瓜多尔、巴拿马、秘鲁5国签订的关于禁止在东南太平洋地区倾倒放射性废物的议定书。《议定书》规定,在《保护东南太平洋海洋环境和沿海地区公约》的范围内,缔约各方应禁止在海洋、海床和海底下倾倒或埋藏放射性废物,并采取措施防止国家管辖范围以内和以外的地区受到污染。《议定书》要求在科技、交流信息、监测培训计划方面以及在紧急和不可抗力情况下进行合作,还要求缔约各方通过国家法律和措施,禁止倾倒放射性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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