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社会化 |
释义 | ❶西方法学家用来说明垄断时期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特点的一个概念。他们认为,古代或中世纪的法律精神或本位是义务,即强调人民服从国家权力。自十七、十八世纪以来,法律精神以个人权利为主,强调“天赋人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契约自由”等信条。但是进入20世纪以后,法律不仅应保护个人权利,而且更应保护社会利益,这时“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应改为“所有权行使受限制”的原则,“契约自由”应改为“契约自由的限制”,“无过失不负损害赔偿责任”应改为“绝对责任”的原则等等。同时,大量的反映社会利益的立法纷纷出现,形成了社会法部门。这样,自由竟争时期以个人权利本位的法律精神转变为以社会利益为主的法律精神,即法律社会化。它反映了垄断时期资产阶级利用法律手段加强国家对社会生活的干预,缓和阶级冲突和加强暴力镇压的发展趋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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