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院刑事案件的管辖范围包括哪些 级别管辖分为基层、中级、高级、最高级四类。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第二十二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第二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以上内容由法律咨询网小编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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