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安排加班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为您推荐】宁晋县律师?? 沙县律师?? 六合区律师?? 玉山县律师?? 定南县律师?? 舒城县律师?? 资中县律师?? 于都县律师 之所以不允许单位随意安排员工加班,这也是出于对员工利益的保护,不能让单位肆意的对员工利益进行侵犯。与此同时,法律中也规定单位安排加班的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那到底单位安排加班的条件是什么呢?法律咨询网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 一、单位安排加班的条件是什么 加班,广义上说即延长工作时间,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生产或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狭义上说,仅指按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法定节日、公休假日内进行工作;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工作的叫加点。 无论加班还是加点,都是员工超出正常工作时间,在原本应该休息的时间内进行的工作,是工作时间在休息时间中的延伸。为了保护员工的休息权,国家对加班加点进行了严格的限制,规定了延长工时的程序及上限。 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须符合三个条件: (1)生产经营需要。 (2)在程序上必须在加班加点前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 (3)加班加点的时间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二、加班工资应当如何计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加班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最多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上述程序和条件延长员工工作时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应给予用人单位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的标准是: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即正常工作日加点),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即星期六、星期日或其他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标准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即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标准的 300%的工资报酬。 加班也就是需要延长员工的工作时间,但为了保障员工有适当的休息时间,法律中对加班时间做出了较为严格的规定。而要是单位想要安排员工加班的,则首先要符合规定的条件才行。至于单位安排加班的条件有哪些,法律咨询网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解答。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银川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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