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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苏联内务机关
释义

苏联内务机关

苏联维护社会秩序,同违法行为进行斗争的部门管理机关。包括:苏联内务部,各加盟共和国内务部,各自治共和国内务部,边区、州、自治州人民代表苏维埃执行委员会内务管理局,自治专区、区、市、市辖区人民代表苏维埃执行委员会内务管理处(科)。其主要任务是: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和合法利益,对刑事案件进行调查,管理劳改机关,维护交通安全,组织领导消防工作和实行消防监督,维护公民证制度和许可证制度,以及组织、领导内务部队和民警,组织群众参加维护社会秩序的活动。苏联内务部下设:刑事调查局、反盗窃社会主义财产管理局、行政勤务管理局、国家汽车检查局、交通民警局、劳改局、消防局、侦查局、部门外保卫管理局、学校管理,等等。此外,在苏联内务机关中还建立有参谋单位,主管:情报工作,分析、预测工作,远景规划,提出完善内务活动的建议,拟定规范性文件;检查执行情况,协调内务机关中科研工作,等等。在苏维埃刑事诉讼中,内务部门中的民警机关是主要的调查机关,负有对刑事案件进行调查的职责。而劳动改造处所的侦查隔离室、医疗—劳动预防所、教育一劳动预防所的首长,仅对于各该机构中的工作人员所实施的违反任职规定程序的犯罪行为的案件,以及在上述处所所在地点实施犯罪行为的案件,进行调查。国家消防监督机关,则只对火灾和破坏防火规则的案件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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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3:1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