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讨债打条幅是否侵犯名誉权 |
释义 |
一、民法典中讨债打条幅是否侵犯名誉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讨债打条幅对他人进行侮辱,谩骂,贬损他人名誉的,可能侵犯他人的名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二、债务纠纷起诉书格式范文 原告×××,男,19××年××月×日生,×族,住所地东莞市××区××路××号××室。电话:139×××××××× 被告×××,女,19××年××月×日生,×族,住所地东莞市××区××路××号××室。电话:136******** 请求事项: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欠款人民币******元(大写:******);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以上欠款的利息******; 3、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系(朋友/同事/××)关系。截至××年××月××日止,被告累计向原告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元。现还款期限已届满,被告拒不还款。 原告认为,原被告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双方都应当诚实信用地履行合同义务,但现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归还欠款,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据此,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诉至贵院,请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请。 此 致 东莞市第**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月××日 三、讨债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诉讼时效问题。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二)原告主张债权必须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欠条或者借条在债务人之手时一般将被推定为该债务已经清偿。 (三)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但一定要明确约定,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无息借款。约定超出银行同期利率4倍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 (四)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典型的例子是赌债,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五)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的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如借款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六)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七)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动产,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 (八)债权文书如办理可强制执行的公证,则可不经法院审理,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民法典中讨债打条幅是否侵犯名誉权的相关知识,对于横幅是否侵犯他人的名誉权,需要看横幅上的具体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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