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退重病员工的补偿方式是什么? |
释义 |
一、辞退重病员工的补偿方式是什么? 公司可以辞退员工。但对于生病正在治疗期间的劳动者,在法定医疗期内,非本人具有法律规定的法定过错,不得辞退;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辞退。 用人单位辞退医疗期满不能工作的员工,还须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作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拿到补偿的情况有哪些? 1、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由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除协议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在劳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考虑到有的情况下,劳动者主动跳槽,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劳动者一般不会失业,或者对失业早有准备,如果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不太合理,因此对协商解除情形下,给予经济补偿的条件作了一定限制。 综上所述,员工在工作期间患上严重疾病,会有一个医疗期,等这个期限结束后不能返回岗位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属于预告性辞退,公司要给员工经济补偿,标准是根据入职年限乘以平均工资。公司最少提前一个月通知,如没有履行义务,则额外多给一个月工资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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